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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小额贷款
贷款对象:
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企业、“三农”经济实体、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基本条件:
年满21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经营良好、产品有市场、能提供本公司认可的保证人或抵(质)押物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基本资料:
1. 企业法人
★ 经有关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贷款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公司章程、上二年未及近期财务报表。
★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自然人
★ 借款人身份证
★ 配偶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 家庭和个人的财产和收入证明
★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额度:
企业单笔贷款金额:5万—260万
个人单笔贷款金额:1万—260万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至4倍之间。
贷款期限:1—6个月
还款方式:
1. 按月付息、按期还本还款法;
2. 月均等额本金、本息还款法;
以农为本、立足三农、为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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